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环境信息公开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2-09-21

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环境信息公开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300458612033M

法定代表人:李运革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

联系方式:0826-2222448

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是集医、教、研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安市医疗急救和技术指导中心,是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与广安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医院。医院依托华西医院派遣的强势管理团队,借助华西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式和优质的信息化技术,不断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目标是把医院打造成为管理更规范、技术更精湛、群众更满意的川东北区域性医疗中心。

医院现占地170余亩,业务用房1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180张,实际开放床位1500余张。

二、排污信息

1、废水排放:

(1)主要是医疗和生活废水。废水经污水自动消毒处理装置处置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废水监测的方法及依据:根据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执行。

(3)检测项目:PH值、色度、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化学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余氯、挥发酚(Ar-OH)、总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石油类、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等。

2、固体废物排放:

(1)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管理从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感染性废物及损伤性废物交广安能投环保公司转运及处置;病理性废物根据市卫计委文件交广安区殡仪馆处置;化学性废物及药物性废物暂时集中存放,待达到一定数量后交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外置。

(2)2020年5月,医院通过招标采购了3台医疗废物收集车;同时完成了相关软、硬件系统安装、调试、运行并接入省级信息系统平台,每天可通过互联网实时转送收集数据,实现了“互联网+医废监管” 。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我院综合污水处理站于2009年6月建成,日处理量450吨,2009年8月通过环保局验收。采用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SYWC——医院污水自动消毒处理装置。主要原理是好氧生物流化床处理工艺,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处理药物为次氯酸钠,年处理药物费用约60万元。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自正式投入运行起,我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正常,系统出水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无重大环境事件发生。

2018年7月5日,医院污水处理COD及氨氮在线监测设备正式与市环保局环境信息中心联网运行,并通过了环保局验收。

四、环境影响评价和行政许可情况:

我院污水处理站于2009年8月21日通过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验收(广安环发[2009]183号),并获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川环许X21502),按期年审。2015年更换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川环辐证00315)。2020年7月更换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2511300458612033M001V)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预防和处置污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污水处理站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预防和处置污水污染事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昂 

副组长:李运革  王兴远  顾永林  罗海全  赵  颖  何  川

成  员:杨明军  刘  鋆  彭耀慧  李君慧  李依川  吴  熠 

徐远久  陈 英   侯  静  白一春  吴  娱  敖  伟  杨  波 

主要职责:负责医院医疗废水泄露、扩散等事故发生时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和严格的控制措施对各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组、医疗保障组、后勤保障组。

(一)联络协调组

组  长:李运革

成  员:彭耀慧

具体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感染控制及医疗保障组

组  长:李运革  副组长:何  川

成  员:李依川 李君慧  吴  熠   徐远久  陈 英  侯  静  白一春 吴  娱

具体负责指导医疗废水泄露、扩散现场的消毒和受感染人员的救治处理。

(三)现场警戒组

 组  长:王兴远

 成  员:刘 鋆  敖  伟   陈  利  李丰岑 

具体负责医疗废弃物泄露、遗撒现场的安全警戒、追究调查泄露、遗撒物的原因数量、去向及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及造成的严重程度。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兴远

成  员:杨明军  杨  波  张宗平

具体负责对医疗废水泄露防止扩散以减少对患者、医护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二、报告制度

发生医疗污水泄露,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三、具体措施

(一)处置措施。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泄露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紧急措施。

1.确定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二)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带电作业;
  2.操作人员每天须定时抽取进水口、各池体出水及总出水口的水样,避免突发性排放污染物和其它能够造成人与动植物急性中毒损害的剧毒污染物排入水体造成的危害严重事故;
  3.运行人员、维护人员每班巡视至少三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不能解决向领导小组汇报解决,领导小组不能解决则请专家解决;
  4.领导小组人员应该随时巡视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医疗废弃物处置、泄露、遗撒处理应急预案

为预防医院医疗废弃物泄露、遗撒等事故发生,确保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的控制,严格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关键。为此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医疗废弃物处置、泄露、遗撒处理事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昂 

副组长:李运革  王兴远  顾永林  罗海全  赵 颖   何  川

成  员:刘  鋆  彭耀慧  李君慧  李依川  吴 熠   徐远久

陈  英  侯  静  白一春  吴  娱  敖 伟   段远航

主要职责;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泄露、遗撒等事故发生时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严格的控制措施对各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医技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

(一)联络协调组

组  长:李运革

成  员:彭耀慧

具体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感染控制及医疗保障组

组  长:李运革  副组长:何  川

成  员:李依川  李君慧  吴  熠   徐远久  陈 英  侯  静  白一春  吴  娱

具体负责指导医疗废弃物泄露、遗撒现场的消毒和受感染人员的救治处理。

(三)现场警戒组

 组  长:王兴远

 成  员:刘  鋆  敖  伟   陈  利  李丰岑 

具体负责医疗废弃物泄露、遗撒现场的安全警戒、追究调查泄露、遗撒物的原因数量、去向及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及造成的严重程度。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兴远 

成  员:刘  鋆  段远航  夏志明  冯东

具体负责对医疗废弃物泄露、遗撒的收集、清运,防止扩散以减少对患者、医护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二、处置措施

(一)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
      1.工作人员在接触医疗废物时应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保护措施。
      2.发生工作人员在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通知感染科及院领导,相关人员接到救援通知后,必须随叫随到,以便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医疗救护及现场救援,防止扩散等。
     3.工作人员被污染的针尖等锐器刺伤皮肤及其他意外时,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用流动水、肥皂清洗,然后用碘酒、酒精处理;血液、体液溅入眼、口内应立即反复冲洗、漱口,需要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监测。
       4.在清除污染的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发生新的污染。
    (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的处置措施
     1.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确定流失、泄露、扩散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及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及造成的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立即采取适当对事故现场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是封锁污染区域。
     3.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严重的区域推进,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处理。
    4.对被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三)报告制度
      1.凡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有关人员、部门应立即上报院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2.发生医疗废物引发的人身伤害重大事故,(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健康损伤),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3.发生医疗废物引发的人身伤害特大事故,(三人以上死亡或十人以上健康损伤),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4.由于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应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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