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医院职工食堂对外承租经营邀请函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14-08-14

为了使医院职工食堂达到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服务目标,医院决定将本院已装修的职工食堂对外承租经营。

一、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注册资金需在伍拾万元以上。

2、具备各格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国家规定的许可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148152014822止。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6-2600169;广安市人民医院总务科

 

广安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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