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商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申报范围
(1)西药(全身用抗菌药物除外)
(2)中成药(中药注射剂除外)
2、申报原则
(1)属于“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http://scyz.sc.gov.cn/)挂网品种。
(2)符合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相关政策。
(3)同一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每个临床科室限报3个品种,其中中成药不能超过1个品种。
以上原则须同时满足,我院已有“一品两规”的品种,不再接受申报。
3、各申报单位请按附件1(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资料,包括: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2)、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3)、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厂家委托申明书(附件6)、配送商业委托申明书(附件7)、厂家委托配送商业申报新药委托书(附件8)。(说明:1.若由配送商业提交新药资料,则无需提供资料附件6;2.若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提交新药资料,则无需提供资料附件7和附件8;3.临床科室申报的新药资料仅需提供附件2、附件9和附件10。)
4、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1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每页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5、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3月3日至 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纸质申报资料收集地点:办公楼5楼GCP会议室。
6、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7、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广安市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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