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加快医院设备物资政府采购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22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院内比选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政府采购项目和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政策咨询及各类统计服务。
二、比选方式:综合评分
(一)参加比选的公司按照抽签顺序现场采取PPT形式介绍公司情况及代理服务费报价等事项;
(二)医院组成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表》对所列项目对公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三)医院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2家入选代理机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代理服务费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
三、报名条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登记的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四、报名地点及止时间
(一)报名地点:广安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办公楼三楼)。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 2019年7月12日(上班时间)
五、比选时间、地点
医院确定比选时间、地点后,采购办电话另行通知已报名供应商。
比选文件附后
2019年7月10日
广安市人民医院比选采购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
广安市人民医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择优选择公告............................................................................................. PAGEREF _Toc3577 3
为了规范采购代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我院采购工作实际,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22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择优选择2家采购代理机构。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择优选择项目
二、服务内容:广安市人民医院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和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政策咨询及各类统计服务。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犯罪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八)本次选择代理机构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项目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的代理机构应自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2日报名(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人民医院办公楼303室。
(三)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登记的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文件免费)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1适用范围
本择优选择文件仅适用于本择优选择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择优选择人”系 广安市人民医院 。
2.2 代理机构系指响应优选文件要求,并提交优选文件的法人。
3本项目合格的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3.1代理机构应具备第一章第三条所述的资格条件。
4择优选择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择优选择费用
无论择优选择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择优选择有关的全部费用。
6择优选择文件
6.1 择优选择文件的组成:
(1)择优选择邀请公告
(2)择优选择须知
(3)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要求
(5)评审程序及评分标准
6.2代理机构应详细阅读择优选择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择优选择文件的要求。
6.3 代理机构对择优选择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均应在递交择优选择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联系人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择优选择文件的要求。
7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须按择优选择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择优选择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符合择优选择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服务方案及承诺,代理机构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文件。
8代理服务费报价
8.1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报价(代理机构提供书面承诺)。
8.2代理服务费报价应为完成本择优选择文件中所要求的采购代理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9代理资格期限:一年。
10代理协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实行一事一签。采购代理资格期限为一年,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依协议全面履行采购代理职责且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政策要求和医院需求,经采购人考评合格,双方无异议可续展一年度代理资格;如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服务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出现重大错误,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代理协议,取消其代理资格。工作损失包括代理机构给采购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重大错误包括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采购组织等过程出现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错误行为。
11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密封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择优选择评审小组资格审查,技术响应文件用于优选评审。
11.2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一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11.3 响应文件应由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机构代表按择优选择文件的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11.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入选候选人确定
12.1在比选现场确认。
12.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入选候选人中,按照得分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代理机构。
12.3采购人确定代理机构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一)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代理机构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协议的;
(三)代理机构书面自愿放弃。
入选代理机构有本款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位代理机构为入选代理机构。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代理机构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择优选择。
13入选公告
采购人在入选代理机构确定后在广安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入选结果。
14履约保证金:无。
15关联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代理机构身份同时参加择优选择。
16签订协议
16.1入选代理机构应在通知领取入选通知书后10日内,按照择优选择文件、响应文件以及择优选择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资格协议。
一、代理机构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时不需要提供)。
4.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5.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名单证明;
二、说明:
1.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其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印章,装订成册(必须胶装)。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
2.确定参加择优选择的代理机构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择优选择小组对各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择优选择的代理机构名单。
3.代理机构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应负责代理我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
1主要服务内容:
采购人委托的政府采购和自主采购(指非政府采购项目)及相关采购业务活动、政策咨询及各类统计等。
特别说明:本次选定的代理机构仅属获得采购人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其实际承接的采购项目以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实际委托的为准,服务水平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时效及效率相对低下的将减少其代理采购项目数量直至停止委托。解释权完全归采购人所有,入选代理机构须无条件完全认可和接受。
2政府采购代理范围
2.1工作内容:广安市人民医院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单位内部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需求论证、设备进口论证、依法编制采购文件、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审查供应商资格(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如有)、询问答疑、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评审现场组织及服务、开(唱)标、发布中标(入选)结果公告、发放中标(入选)通知书、质疑(投诉)处理、投标保证金收取(退还)、包含但不限于财政部门要求的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等一切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所有可由代理机构获得委托或授权后开展的业务活动。
2.2采购文件编制及代理业务执行要求:入选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川财采〔2016〕4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的通知》﹝川财采〔2011〕64号﹞”及其他四川省财政厅颁布的采购文件范本结合采购人单位内部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根据现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由入选代理机构独立编制并独立承担责任。
入选代理机构必须依法编制采购文件及组织开展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开展全过程所有工作事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基本规范、技术要求、商务要求、评审标准等采购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出现未经审批的进口产品事项、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处理质疑投诉等任何违规违法情形引发的所有行政、法律、民事责任以及所有工作事项因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程序而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均由入选代理机构独立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采购人自主采购代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