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小型设备(器械、耗材、服务、物资等)采购公告
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18次院长办公会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仪器设备: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商品名/申请名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申请科室 |
1 |
鼻内窥镜 |
0° |
个 |
10 |
耳鼻喉科 |
2 |
鼻内窥镜 |
70° |
个 |
10 |
耳鼻喉科 |
3 |
耳内窥镜 |
0° |
个 |
10 |
耳鼻喉科 |
二、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一)医院组织供应商进行院内比选,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以第二次报价为比选价格。
(二)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在满足申请科室要求条件下,以第二次现场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
三、资格审查: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报名时提交)
(一)具有经营该采购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二)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医疗设备或医疗器械提供)。
(三) 生产厂家授权(采购进口设备提供)
四、报名地点及起止时间
(一)报名地点: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三楼)。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 2019年7月12日(上班时间)
五、比选时间、地点
医院确定比选时间、地点后,采购办电话另行通知已报名供应商。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