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科小型设备(器械、耗材、服务、物资等)采购公告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19-07-10

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小型设备(器械、耗材、服务、物资等)采购公告

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18次院长办公会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仪器设备:

一、采购项目

序号

商品名/申请名

型号

单位

数量

申请科室

1

鼻内窥镜

0°

10

耳鼻喉科

2

鼻内窥镜

70°

10

耳鼻喉科

3

耳内窥镜

0°

10

耳鼻喉科

 

二、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一)医院组织供应商进行院内比选,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以第二次报价为比选价格。

(二)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在满足申请科室要求条件下,以第二次现场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

三、资格审查: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报名时提交)

(一)具有经营该采购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二)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医疗设备或医疗器械提供)

(三) 生产厂家授权(采购进口设备提供)

 四、报名地点及起止时间

  (一)报名地点: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三楼)。

  (二)报名时间:2019710- 2019712日(上班时间)

 、比选时间、地点

医院确定比选时间、地点后,采购办电话另行通知已报名供应商。   

 

2019年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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