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广安医院儿科及第二住院大楼门禁系统安装服务采购公告
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17次院长办公会纪要(广市人医纪[2020]58号)决定,同意院内比选采购第二住院大楼门禁系统。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华西广安医院儿科及第二住院大楼门禁系统安装服务
二、资金预算情况
本项目预算经费29.6万元。包括了本项目材料、制作、包装、装卸、运输、安装、后期维护、保险、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标识标牌或广告设计、制作服务内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投标人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项目设备材料要求见清单(见附件)
五、质量服务要求
1、产品、材料的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售后服务:质保期限为3年,质保期内供方免费上门维修。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上门服务完成维修或更换。
六、安全施工要求
1、供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工伤、人生损害等)、经济纠纷由供方自行负责,与我院无关,因供方行为导致我院损失的,我院有权向供方追索。
2、供方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货物及附配件、安装设备(工具)等直至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需方;
3、供方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供方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
4、论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供方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七、制作安装完成日期:从签合同当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
八、付款方式及时间:履约验收合格后,医院收到供方递交的相关票据凭证资料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60%的款项;运行无故障六个月后的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合同总价10%的款项,作为质保金,三年后视项目质量及保修情况无息付清。
九、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一)医院组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进行院内比选,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以第二次报价为比选价格。
(二)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以第二次现场报价最低且产品符合参数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一周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报名及起止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三)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 2020年7月17日(上班时间)
十一、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另行电话通知。
附件:广安人民医院门禁系统参数
广安市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