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小型设备(器械、耗材、服务、物资等)采购公告
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11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0]40号)决定,同意院内比选采购以下物资:
一、采购项目
商品名/申请名
|
数量 (双) |
规格型号 |
最高限价 (万元) |
申请科室 |
护士鞋 |
962 |
按合同约定 |
11.3 |
护理部 |
二、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一)医院组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进行院内比选,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低,以第二次报价为比选价格。
(二)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以第二次现场报价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一周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报名资格: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在报名时提交,采购办负责初审。初审符合报名要求的,通知其参加比选,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通知参加比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一)经营该采购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使用科室要求。
四、报名地点及起止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三)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 2020年8月12日(上班时间)
五、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另行电话通知。
广安市人民医院
2020年 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