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监控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24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0]72号)决定,同意院内比选采购监控维保服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预算(万元) |
申请科室 |
监控维保服务 |
见附件 |
9.3 |
保卫科 |
二、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一)医院组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进行院内比选,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底,且以第二次报价为比选价格。
(二)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以第二次现场报价最低且服务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一周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报名资格: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在报名时提交,采购办负责初审。初审符合报名要求的,通知其参加比选,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通知参加比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一)经营该采购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二)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医院要求。
四、报名地点及起止时间
(一)报名地点: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 2020年9月23日(上班时间)
五、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另行电话通知。
监控维保服务要求
一、维修保养服务范围
1、医院视频监控系统全部设备的日常故障排查及维护保养,具体设备数量建议现场查勘。
2、系统软件的日常巡查及维护、升级。
3、监控管理中心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前端图像能够正常在显示终端显示。
4、系统的相关线路的维护保养,包括:光纤、线缆、管道等相关内容。
5、提供本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6、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拷贝、泄露监控录像、照片、记录等信息。
7、对于设备及线路(含配套小电子元件、电阻、配件等)故障,不高于100元(含100元)的由供应商免费更换或修复。包含更换或修复摄像机、电源线路、信号线路、线管等,其标准应不低于原有设备或线材参数。若所需修复费用高于前述额度的,应提前通知院方,并免费提供修复方案及报价,征得院方相关部门同意、批准后,及时进行维修及更换,相关费用另行结算,更换后的损坏件交由院方查验。
二、维护保养期限
本次采购维保有效期时间为1年。
三、维护保养服务团队人员配置
1、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名维护工程师到采购单位提供7*8小时的现场驻守服务,上班时间与医院上班时间一致;如有紧急维修任务,中标供应商须全天24小时无条件响应;驻守维护工程师须每天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及时排除处理。中标供应商须将派驻人员名单信息提交医院存档。派驻人员工作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着装整洁、规范,仪容仪表得当,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在岗期间工作勤奋、认真服务态度良好、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2、派驻人员办公场地由采购人提供;派驻人员工资及待遇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相关工作人员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派驻维护工程师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中标供应商派驻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包括工伤、人生损害等)、经济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与我院无关,因供方行为导致我院损失的,我院有权向供方追索。
4、中标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并按医院具体要求在广安市人民医院内设立备品备件库。
四、维护保养要求
1.故障响应
上班时间内,驻守维护工程师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故障,上班时间外,驻守维护工程师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须在10分钟内电话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或故障;若问题严重无法短时间解决的,供应商必须在3小时内提供同档次或更优备品备件代用(使用时间直至故障设备修复为止),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修复方案及报价清单交由采购人,并做出书面解释。
紧急维修时,接医院书面或电话通知后,上班时间内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上班时间外5分钟内电话响应,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2.系统范围内的设备检测与保养
(1)供应商对服务范围内的监控设备、网络设备、供电设备、监控机房设备、监控室设备等进行检测、保养,排除系统的故障隐患。每天对院内各系统进行巡查,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全面清洁除尘(包括监控摄像机)。对系统产生的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保卫科,并协助保卫科处理。
(2)对于设备故障,不高于100元(含100元)的由供应商免费更换或修复。若所需修复费用高于前述额度的,应提前通知院方,并免费提供修复方案及报价,征得院方相关部门同意、批准后,及时进行设备修复及更换,相关费用另行结算,更换后的损坏件交由院方查验。
(3)驻守人员须定时对监控设备遮挡物进行清理(含植物、蜘蛛网等)。
(4)现场驻守人员须每天对监控系统进行巡查并按规定填写“视频监控系统巡检记录表”,巡检及维修人员签字并附监控值班人员及保卫科签名确认,及时提交给采购人存档。
(5)现场驻守人员须每天对监控系统进行巡查及填写巡检记录表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序号 |
检测项目 |
巡检内容 |
1 |
电力 |
检查所有设备及电源连接及工作状态 |
2 |
温湿度 |
检查服务器、储存、交换机、监视墙、监控点等设备的散热情况、设备的温度及运行状况 |
3 |
防尘 |
检查设备所处环境整洁、做好保洁、防尘等 |
4 |
服务器 |
对所有监控视频摄像头的图像进行浏览、确保所有摄像机显示正常 |
对带云台控制摄像机进行手动控制检测,确保所有控制功能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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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摄像点录像进行回放、观察录像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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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服务器风扇,指示灯、显示器是否有异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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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储存 |
检查储存是否运行正常 |
检测录像存储时间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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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监控硬盘运行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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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控点 |
检查视频监控头是否清洁、有无遮挡 |
检查视频监控方向是否在预设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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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设备周围有无漏水等异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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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设备连接 |
检查所有设备接线是否正常 |
检测监控线路是否有断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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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监视墙 |
检查监控室监视墙屏幕有无损坏、显示是否正常、视频图像能否正常上墙 |
检查监控室控制电脑是否运行正常 |
(6)巡检记录表由供应商自行定制,包含但不限于第“(5)”项所有内容;必须胶装成册,禁止活页装订;内容填写须采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
3.工程敷设线路及前端安装点等设备巡检与保养
(1)供应商对工程敷设线路及前端安装点等设备定期进行巡检,填写巡检记录表,并交用户单位签名确认。
(2)供应商对可能影响线路及前端的情况要及时协调,防止因线路挖断、设备被盗等情况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3)供应商对重新修复过的线路,应提供详细的修复情况说明,作为维保报告的附件提交医院归档。
4.供应商对视频管理平台进行维护。
5.在维护保养期间,供应商须为医院有关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保证值班人员能对系统完成日常操作。
6.供应商须无条件地接受医院关于监控系统的任何提问和技术咨询业务,并免费给予合理的解答。
五、考评
医院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及驻守维护工程师进行考评。如果考核不合格(合格分值为80分及以上),医院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驻守维护工程师,合同期内三次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终止合同执行。考评表如下:
管理部门考评表
检查內容 |
分值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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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与运营 (45分) |
1、人员稳定率(按照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变更一次技术人员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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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岗充足率(按照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缺岗1人/次扣2分、溜岗1人/次扣1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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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处理,有反馈,有整改效果,如一次不达标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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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供应商对投诉等应急事件响应及时(凡是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人员到现场的,需第一时间响应),应急事件处理不及时扣1分,处理不得当扣2分,月投诉超过3例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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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人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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