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小型设备(器械、耗材、服务、物资等)采购公告
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40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0]106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仪器设备检定服务:
一、采购项目
商品名/申请名 (进口/国产) |
计量设备 |
计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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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台/件) |
预算 (万元) |
申请科室 |
计量设备检定 |
血透机53台、血滤机7台、婴儿培养箱35台、医用冷藏箱5台、干燥箱2台、二氧化碳培养箱3台、压力表55个、温湿度计11个。 |
详见附件 |
以实际检定数量为准 |
院内比选确定检定单价为准 |
设备科 |
二、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一)医院组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进行院内比选,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低,且以第二次报价为比选价格。
(二)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以第二次现场报价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一周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报名要求: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在报名时或参加比选当日提交。经审计科资质审核后,符合报名要求的,通知其参加比选,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通知参加比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一)经营该采购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二)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设备或医疗器械项目提供)。
(三)生产厂家授权(进口产品提供)。
(四)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使用科室要求。
(五)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电子资料发至邮箱:3518245376@qq.com,比选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
四、报名地点及起止时间
(一)报名地点: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 2021年1月6日(上班时间)
五、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另行电话通知。
六、其他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6——2600016
附件:
广安市人民医院部分计量设备(器具)检验院内比选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资质相关材料。
二、项目相关要求
1、所有检定/校准设备由检定/校准方上门取件或现场检测。
2、签定合同后15日内完成所有要求设备的检测,并于30日内出具所有检测报告。
3、所有设备对其进行校检单价进行报价,结算按实际校检准情况进行核算。
三、年检仪器设备包括:血透机、血滤机、婴儿培养箱、医用冷藏箱、干燥箱、二氧化碳培养箱、压力表和温湿度计;最终检定费用以实际检定数量和院内比选检定单价为准。
广安市人民医院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