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小型设备(器械、耗材、服务、物资等)采购公告
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42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0]113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服务:
一、采购项目
商品名/申请名 (进口/国产) |
主要需求 |
预算 (万元) |
申请科室 |
消防车道划线服务 |
详见附件 |
6.7 |
保卫科 |
二、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一)医院组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进行院内比选,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低,且以第二次报价为比选价格。
(二)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以第二次现场报价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一周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报名要求: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在报名时或参加比选当日提交。经审计科资质审核后,符合报名要求的,通知其参加比选,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通知参加比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一)经营该采购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使用科室要求。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
四、报名地点及起止时间
(一)报名地点: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 2021年1月22日(上班时间)
五、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另行电话通知。
六、其他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6——2600016
附件:
消防车道划线服务院内比选需求
一、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详细施工数量、施工位置及相关要求建议现场查勘及咨询。
2、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若因操作不
当或人为因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工程质量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现场查勘和相关部门颁布的标准进行施工,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4、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及设备选用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5、施工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采购基准日前发布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施,且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的相关要求,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6、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承诺。
7、安全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所有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三、商务要求
1.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
2.工程保修期:1年,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提供售后服务。
3.工程地点:广安市人民医院。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为工程质保金,在 1 年 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在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根据采购人已批准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单》。
广安市人民医院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