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第10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1]22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并于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0日(工作时间)进行挂网公告及报名。
现将“广安市人民医院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要求”第四章报名资格要求做如下更改,并公示:第四章第二条第三点:“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国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A级以上证书”更改为“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或协会颁发的A级或一级证书”。
公示期: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17日(工作时间),公示期内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继续接收符合条件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具体报名方式参考“广安市人民医院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