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高范围活化凝血时间试剂盒(凝固法)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第16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1]33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耗材: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规格 型号 |
用途 |
预算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申请科室 |
高范围活化凝血时间试剂盒(凝固法) |
402-03 |
心脏手术患者术中检测凝血时间 |
46 |
28 |
胸心外科、普外一科、手术室 |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3.1 需求公告及报名: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0日(工作时间)。
3.2 资质初审:由物资管理科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资质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通知报名供应商。
3.3 配置响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本项目服务清单需求响应表和相关资质至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报名供应商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电子资料发至邮箱:3518245376@qq.com,谈判采购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
3.4 配置确认:物资管理科对本项目采购清单配置响应进行确认并签字。
3.5 召开采购会议
3.5.1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初审符合要求不低于3家的且归口管理科室对配置进行确认后,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会议时间进行具体通知。
3.5.2 会议议程
3.5.2.1 督查办工作人员宣布采购会议纪律;
3.5.2.2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3.5.2.3 报名供应商介绍产品并答疑;
3.5.2.4 报名供应商书面报价,报价次数不低于两次,具体视情况而定;
3.5.2.5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3.6 评比方法
3.6.1 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报价法。
3.6.2 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低,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6.3 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6.4 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报名地点及起止时间
4.1 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4.2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 2021年5月20日(上班时间)
五、谈判采购时间、地点
谈判采购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旭克 李艳
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5892353781 15397690617
七、报名供应商资质
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7.1经营该采购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7.2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设备或医疗器械项目提供)。
7.3生产厂家授权(进口产品提供)。
7.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使用科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