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洗衣房洗涤剂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第22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1】45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物资:
一、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用途 |
预算单价(元/千克) |
申请科室 |
洗涤剂 |
见附件 |
洗衣房用 |
12 |
总务科 |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3.1 需求公告及报名:需求公告及报名: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 ~2021年7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3.2 资质初审及配置响应:报名时间段内提交资质文件和本项目服务清单需求响应表,由总务科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资质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通知报名供应商。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电子资料发至邮箱:3518245376@qq.com,谈判采购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
3.3 配置确认:总务科对资质初审合格的报名供应商的采购清单配置响应进行确认并签字。
3.4 召开采购会议
3.4.1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初审符合要求不低于3家的且归口管理科室对配置进行确认后,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会议时间进行具体通知。
3.4.2 会议议程
3.4.2.1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3.4.2.2 报名供应商介绍产品并答疑;
3.4.2.3 报名供应商书面报价,报价次数不低于两次,具体视情况而定;
3.4.2.4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3.5 评比方法
3.5.1 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报价法。
3.5.2 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低,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5.3 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5.4 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谈判采购时间、地点
谈判采购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冯旭克 李艳(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5892353781 15397690617
项目咨询联系人:刘鋆(总务科)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3696179799
六、项目要求及参数见附件
附件:
广安市人民医院洗衣房洗涤剂采购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年检合格,在有效经营期内,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风险保证金:
1、谈判采购前缴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风险保证金转入广安市人民医院账户,具体账户信息见下表:
户名:广安市人民医院 |
纳税人识别号:12511300458612033M |
地址:广安市滨河路四段一号 电话:0826-2222448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安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2316552109201022514 |
备注:汇履约保证金时请备注XXX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即可。 |
2、评审结束后,未中选的供应商的风险保证金即可提交返还保证金申请书,成交供应商的风险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原路转账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报名须提供的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验后立即归还)。
3、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供应商(非生产厂家)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5、提供(2018-2021年)本项目三甲医院洗涤用品(洗涤剂)业绩证明。
6、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7、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备存查。
四、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产品技术参数表
产品名称 |
项目 |
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
1、强力洗衣粉 |
外观 |
粉粒状 |
适用范围广,无水质要求,适合各种色泽的织物,不掉色。 |
总P2O5含量/% |
≤1.1 |
||
游离碱(以NaOH计)含量/% |
≤50.0 |
||
pH值(0.1%溶液,25℃) |
≤13.0 |
||
2、氧漂剂
|
外观 |
透明液体 |
高效漂白能力,并具有除菌功效,适用于各种水质,适用于各种颜色的织物。 |
气味 |
无异味 |
||
pH值(1%溶液,25℃) |
3.0-7.0 |
||
有效氧含量/% |
≥10.0 |
||
耐热稳定性 |
(40±2)℃保放置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变化 |
||
耐寒稳定性 |
(-5℃±2)℃放置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变化 |
||
3、去血洗衣粉 |
外观 |
粉粒状 |
适用范围广,无水质要求,适合各种色泽的织物,洗涤效果好,洗后织物更加明亮、色泽鲜艳。 |
游离碱(以NaOH计)含量/% |
≤50 |
||
总P2O5含量/% |
≤1.1 |
||
pH值(0.1%溶液,25℃) |
≤13.0 |
||
总活性物(%) |
≥10 |
||
4、中和酸粉 |
外观 |
粉粒状 |
能中和织物上的残留碱性物质、防止白色织物泛黄,具有脱灰的作用。 |
气味 |
无异味 |
||
pH值(1%水溶液,25℃) |
≤3.0 |
||
表观密度(g/cm3) |
≥0.60 |
||
5、油污乳化剂 |
外观 |
透明液体 |
能有效去除各种动植物油脂、矿物油、机械油等污渍,性能优越。 |
气味 |
无异味 |
||
耐热稳定性 |
(40±2)℃保放置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变化 |
||
耐寒稳定性 |
(-5℃±2)℃放置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变化 |
||
总活性物(%) |
≥30 |
||
pH值(1%溶液,25℃) |
5.0-8.0 |
(二)技术规格,质量要求
1.布草洗涤后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2.布草洗涤后洁净;
3.布草洗涤还原后与布草原色基本一致;
4.布草洗涤过程中PH值合理,洗涤剂对布草的损伤小;
5.布草洗涤过程耗时、耗能合理、操作方便;
(三)包装:塑料桶、塑料袋密封包装。
(四)质量检验
1.各类洗涤用品(洗涤剂)必须包装完好,无破损、无遗漏、无变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或退货;
2.本项目采购人将不定期(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中标人供应的洗衣粉关键指标和洗涤后的布草委托具有法定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 洗涤用品(洗涤剂)按规定程序使用后,若清洁度(参照羽绒清洁度检测标准(FZ/T81002)不合格,且色污渍(DB51/1768.2)明显存在,使用方将按上一个月使用洗涤用品(洗涤剂)总额对成交供应商处以3%的扣款;
4. pH值指标应优于投标时的数据,若日常供应的洗衣粉pH值高于投标文件(或投标样本)pH值0.5,则使用方将按上一个月使用洗涤用品(洗涤剂)总额对成交供应商处以2%的扣款;
5. 洗涤用品(洗涤剂)按规定程序使用后,若布草损伤明显,使用方及时告之供应商,供应商须在2日内内对洗涤剂进行整改,达到使用要求,并退已收货物。若整改无效或未达到要求,使用方将对相应的洗涤用品(洗涤剂)总额处以5%的扣款;
6.若清洁度、色污渍、布草损伤问题多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或情况严重,使用方将对相应的洗涤用品(洗涤剂)总额处以10—20%的扣款,且使用方可与供应商协商终止合同;
7.按实际采购量结算,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票据,于洗涤用品(洗涤剂)入库后的第3个月中旬支付;
(五)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
1.供应商供应符合企业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各类布草洗涤剂,不与其他产品或单位存在法律纠纷,保证按规定程序处置后的布草达到采购人客户要求;
2.负责对采购人洗涤用品(洗涤剂)使用的技术培训,对洗涤工序及质量进行监督,保证洗涤质量;出现洗涤质量问题整改及时;
3.供应商定期派遣技术人员到采购人生产地进行技术指导和洗涤工序、工艺的检查;
(六)售后服务: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明确;
2.应急预案合理、详细、可行、响应时间迅速,具有本地化服务,服务的便捷性。
(七)现场考察: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生产情况进行考察
(八)运输:使用车辆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九)交货期:具体交货的规格、数量与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至少提前3日通知),供应商保证按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