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总务水电及五金常用材料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第22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1】45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物资: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清单 |
服务年限 |
预算(元) |
申请科室 |
总务水电及五金常用材料 |
见附件 |
1年 |
244700 |
总务科 |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3.1 需求公告:公告期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2报名要求:报名时间为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3.3 资质初审及配置响应:报名时间段内提交资质文件和本项目服务清单需求响应表,由总务科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资质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通知报名供应商。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电子资料发至邮箱:3518245376@qq.com,谈判采购议价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
3.4 配置确认:总务科对本项目采购清单配置响应进行确认并签字。
3.5 召开采购会议
3.5.1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初审符合要求不低于3家的且归口管理科室对配置进行确认后,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会议时间进行具体通知。
3.5.2 会议议程
3.5.2.1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3.5.2.2 报名供应商介绍产品并答疑;
3.5.2.3 报名供应商书面报价,报价次数不低于两次,具体视情况而定,具体报价方式见附件;
3.5.2.4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3.6 评比方法
3.6.1 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报价法。
3.6.2 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低,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6.3 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6.4 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谈判采购议价时间、地点
谈判采购议价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李艳 冯旭克(采购科)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5397690617 15892353781
项目咨询联系人:刘鋆(总务科)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3696179799
六、项目要求及参数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