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采购公告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1-11-17

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和医院装备管理委员会意见,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第27次党委会议(广市人医委纪【202127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耗材,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见下表)。

项目名称

单位

预算单价()

备注

() 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 带针

1.5

普通型输液器

() 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 带针

2.4

普通型输液器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公告及报名

4.1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20211118日~20211122日。

4.2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名时间20211118日~2021112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办公楼采购科302。报名时间段内提交相关投标文件至采购科。

五、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李艳  廖贷琳(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5397690617  18428083357

耗材相关咨询联系人:粟娇(物资管理科)

耗材相关咨询联系电话:18784224635

六、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实质性要求)

6.2 资格性投标文件提交:报名时间段内提交资格性投标文件至采购科,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资格性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资格性文件包括:

6.2.1供应商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6.2.1.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营业执照: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1.2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6.2.1.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6.2.1.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6.2.1.5售后服务承诺书;

6.2.1.6生产厂家授权。

6.2.2生产企业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6.2.2.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6.2.2.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2.2.3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备案凭证(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6.2.2.4产品说明书;

6.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的公章(鲜章)。

6.3响应文件提交:报名时间段内提交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至采购科,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6.4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样品,应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七、采购评审流程

7.1采购科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7.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7.3医院监督代表检查文件密封性情况。

7.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7.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7.6由医院监督代表做评审过程监督,由评审专家按照综合评分因素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包括样品)进行评审。

7.7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将在广安市人民医院官网上予以公告。

八、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节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1采购清单

项目名称

单位

预算单价()

备注

() 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 带针

1.5

普通型输液器

() 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 带针

2.4

普通型输液器

*8.2技术要求(实质性条款)

1、符合国家 GB8368-2018《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式》要求。

2、产品由瓶塞穿刺器保护套、瓶塞穿刺器、开关、分液袋、挂环、加药件、软管、滴斗、流量调节器、进气器件、滴管、药液过滤器、注射件、静脉针组成,可配输液贴(不含药物)。

3、分液袋有标尺,标尺刻度线、刻度值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其容量允差小于±10%

4、瓶塞穿刺器可刺透液体容器的瓶塞,不产生落屑,穿刺器光滑无毛刺。

5、瓶塞穿刺器、流量调节器、外圆锥接头采用高强度ABS工程塑料。

6、产品输液器与输液针接口处采用螺口连接技术,锁紧接头。

7、将输液针的针管封闭,浸入20~30℃水中,从连接座锥孔通入高于大气压50kpa的气压力10S,不应有泄露。(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8、每套输液器的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0.5mg。(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9、有效期2年,单支采用纸塑包装。

*8.3商务要求

8.3.1交货期及地点

1、合同期限:一年。

2、结算方式:实际成交以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3、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3.2付款方法和条件:

根据院方财务付款进度按月滚动支付。

8.3.3其他服务:

1、投标人配送及时,一般耗材在接到采购人需求时应在2小时内响应,2天内送达。若是急用耗材在接到采购人需求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送达。(投标人需在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明确表述)。

2、产品在使用前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免费更换。若使用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于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相关事宜。如若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四分之三;耗材临近失效期,采购人及时向投标人提出更换,投标人须在耗材失效前一个月更换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其他质量问题在采购合同中约束。

4、售后服务: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2)供应商应提供指定的联系人、车辆等相关情况。

3)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耗材应进行退还,造成采购方损失的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4)产品须提供原装正品并保证今后的售后服务。

5、如有采购文件中未述及的对应产品和规格,挂网产品以四川省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实际成交月份的上一个月的全省最低价进行结算。非挂网产品单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周边同级别单位采购单价。

6、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考核评价,合同服务期间内如供应商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其余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如遇集中采购、政府带量采购等采购政策变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执行最新的政策和要求。

九、评标办法

9.1总则

9.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9.1.2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本采购公告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9.1.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9.1.4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开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开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9.2评标方法

9.2.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9.3评标细则及标准

9.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9.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20%

20

满足公开采购文件要求且单价汇总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 20%*100

2

业绩及产品成熟度38%

38

1)对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1911日至今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进行评分:每个同类产品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30分。

2)提供报价产品的生产企业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同类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生产企业主导制定。提供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同类产品指:医用普通输液器 ,提供医院发票复印

3

项目实施方案15%

15

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综合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配送方案;②运输保管方案;③产品调换方案;④人员配置;⑤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方案等实施方案。

方案内容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5分;漏项的每项扣3分,不合理、不完整、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者每项扣1分。

注:不合理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具备操作性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

4

样品15%

15

提供评标样品的样品质量、外观、制作材料、性能等综合评定,综合评定最佳得15分,其余按3分一个梯度递减,最高得15分,最低得3分。

注:未按要求提供样品不得分。

5

售后服务方案12%

1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电话;②响应时间;③质量保证期限及范围;④正品保障承诺。

方案内容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2分;漏项的每项扣3分,存在缺陷或不合理、不完整、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者每项扣1分。

注:不合理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具备操作性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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