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文印室外包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第18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1]36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服务:
一、采购项目: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文印室外包服务(见下表)。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服务年限 |
预算单价(元/页) |
申请科室 |
|||
广安市人民医院文印室外包服务 |
见附件 |
1年 |
A4纸打字打印 |
A4纸排版打印 |
A4纸复印 |
A4纸扫描 |
院办 |
1.5 |
1 |
0.15 |
0.5 |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公告及报名
4.1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5日。
4.2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办公楼采购科302。报名时间段内提交相关投标文件至采购科。(特别说明:为加强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的疫情防线,要求参会代表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四川天府健康码为绿色。)
五、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李艳 廖贷琳(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5397690617 18428083357
项目相关咨询联系人:钟良琴(院办)
项目相关咨询联系电话:13982659486
六、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6.2 资格性投标文件提交:报名时间段内提交资格性投标文件至采购科,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资格性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资格性文件包括:
6.2.1供应商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经营该采购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办公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的公章(鲜章)。
6.3响应文件提交:报名时间段内提交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至采购科,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6.4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样品,应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七、采购评审流程
7.1采购科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7.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7.3医院监督代表检查文件密封性情况。
7.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7.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7.6由医院监督代表做评审过程监督,由评审专家按照综合评分因素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包括样品)进行评审。
7.7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将在广安市人民医院官网上予以公告。
八、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节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1商务要求
8.1.1交货期及地点
1、合同期限:一年。
2、结算方式:实际成交以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3、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1.2付款方法和条件:
根据院方财务付款进度按月滚动支付。
8.1.3其他
1.合同签订前,中标公司向医院缴纳1万元保证金。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在合同期内承包公司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不得外泄文件,否则保证金不退。
2.合同签订后,中标公司在7个工作日设备和人员到位。
3. 供应商必须保证打字室专职人员的工资收入不低于4000元∕月(含五险),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包含工资构成明细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若打字室专职人员为公司法人代表或直系亲属,则无打字室专职人员的工资要求。
4.在满足医院要求的条件下,医院不收取场租费和水电费,不负担供应商设备购置费和人员经费,医院仅就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据实结算。成交价格包括设备购置、后期维护、人员经费、保险、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8.2技术参数要求
8.2.1硬件及软件要求
1.硬件要求:承包公司需提供电脑设备、打印机(黑白/彩色)、复印机、扫描仪、切纸机、过胶机(塑封机)等硬件设备。配置到医院打字室的设备必须有多功能复印机、打印机和扫描仪等。医院提供办公场地和水电等基本办公条件。
2.软件要求:承包公司须提供安全先进的软件设备,如office办公软件、金山WPS、绘图、视频等。
8.2.2专职人员要求
1.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技能要求:有文稿排版工作经验,能熟练的使用办公软件及各种设施设备等。
3.考核要求:参与现场考核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医院坐班的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服务期限至少1年。承包公司随意调整打字室专职人员,医院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或由竞标第二名的公司替补。
8.2.3服务要求
1.专人专班制,承包公司必须安排参与考核的人员负责打字室的工作,根据我院上班时间坐班(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临时性加班任务。打字室专职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1年内事假不超过10天;若打字室专职人员在上班期间请假,公司须提前安排人员替班,替班人员相对固定,并做好工作交接。
2.打字室专职人员服从任务安排及统一管理,不服从者将无条件退换。有较强的保密意识,签订保密协议。工作期间,若发生文件泄露,将追究承包公司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3.承包公司服务满一年后调整打字室专职人员,须通过院方考核合格后方可调整。
4.承包公司及打字室专职人员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好。
5.每半年开展满意度测评1次,测评结果作为与公司是否续签合同的依据之一。文印室费用按照季度结算。加强文印室排版质量考核,发生一处错误,扣1分,一季度累计扣分达到30分,当季度的文印业务费用扣减1%,以此类推。
九、评标办法
9.1总则
9.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9.1.2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本采购公告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9.1.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9.1.4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开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开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9.2评标方法
9.2.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9.3评标细则及标准
9.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9.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现场报价 (20%) |
2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单价汇总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 20 |
|
2 |
设施设备(20%) |
20 |
配置完整的硬件设备。电脑设备4分,黑白打印机4分,彩色打印机4分,多功能复印机4分,扫描仪4分,本项最多得20分。 |
入场后硬件设备到位 |
3 |
工作业绩 (10%) |
10 |
有服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类似业绩,每个类似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提供服务合同或发票 |
4 |
固定专人坐班(10%) |
10 |
供应商须提前遴选工作人员并参与现场考核,参与现场考核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医院坐班的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服务期限至少1年。专职人员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按要求执行加班任务,外出或休假须向医院办公室请假,公司同时安排人员暂时替岗。 |
提供专职人员劳务合同;若专职人员为公司法人代表或直系亲属,则无需提供 |
5 |
保障专职人员的工资收入(10%) |
10 |
供应商必须保证打字室专职人员的工资收入不低于4000元∕月(含五险)。 |
提供包含工资构成明细的承诺函并加盖鲜章。若专职人员为公司法人代表或直系亲属,则无需提供。 |
6 |
打字速度 (10%) |
10 |
由医院出题,现场考核。用时最少得10分,用时第二少得8分,一个档次2分,以此类推,最低得2分。出现1处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
考核地点: 医院图书馆 |
7 |
Word排版(10%) |
10 |
由医院出题,现场考核。文稿排版完全符合要求得10分,出现1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执行国家标准: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2012 |
考核地点: 医院图书馆 |
8 |
Excel排版(10%) |
10 |
由医院出题,现场考核。文稿排版完全符合要求得10分,出现1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执行国家标准: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2012 |
考核地点: 医院图书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