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塑料袋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设备物资部决定院内采购以下物资: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单价权重 |
1 |
塑料袋 |
小白袋 |
46个/把 |
把 |
2.5 |
0.32 |
2 |
塑料袋 |
60#黄 |
42个/把 |
把 |
22.5 |
0.05 |
3 |
塑料袋 |
40#白 |
34个/把 |
把 |
7 |
0.03 |
4 |
塑料袋 |
32#鱼袋 |
42个/把 |
把 |
3.5 |
0.05 |
5 |
塑料袋 |
34#黑 |
42个/把 |
把 |
3.4 |
0.05 |
6 |
塑料袋 |
40#黑 |
38个/把 |
把 |
6.8 |
0.25 |
7 |
塑料袋 |
40#黄 |
33个/把 |
把 |
7 |
0.21 |
8 |
塑料袋 |
55#白 |
25个/把 |
把 |
12 |
0.04 |
|
|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3.1 需求公告及报名: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 2月22日~2022年 2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3.2 资质初审及配置响应:报名时间段内,潜在供应商请到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物资管理科领取塑料袋样品,并提交资质文件和本项目服务清单需求响应表至采购科,由物资管理科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资质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通知报名供应商。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电子资料发至邮箱:liaodailin2021@163.com(电子邮件请以“项目名称+报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谈判采购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特别说明:为加强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的疫情防线,参会代表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四川天府健康码为绿色,公司出具参会代表14天内未到国家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的说明并加盖公司鲜章。)
3.3 配置确认:物资管理科对资质初审合格的报名供应商的采购清单配置响应进行确认并签字。
3.4 召开采购会议
3.4.1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初审符合要求不低于3家的且归口管理科室对配置进行确认后,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会议时间进行具体通知。
3.4.2 会议议程
3.4.2.1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3.4.2.2 报名供应商介绍产品样品并答疑;
3.4.2.3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确认样品是否符合要求;
3.4.2.4 报名供应商书面报价,报价次数不低于两次,具体视情况而定;
3.4.2.5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3.5 评比方法
3.5.1 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报价法,报价规则为:报价= 预算单价1*价格权重1+预算单价2*价格权重2+……+预算单价n*价格权重n
3.5.2 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低,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5.3 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5.4 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谈判采购时间、地点
谈判采购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李艳 廖贷琳(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5892353781 17612890096
耗材相关咨询联系人:杜薇(物资管理科)
耗材相关咨询联系电话:13551971492
六、报名供应商资质
6.1供应商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6.1.1经营该采购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6.1.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的公章(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