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
办公用品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2022年第25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2】45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项目:
一、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最高总价限价 |
合同期限 |
办公用品一批 |
见附件 |
237071元 |
1年 |
二、招标方式:
1.院内比选,低价中标
2.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3.供应商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投标人必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年检合格,在有效经营期内,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流程
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9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现场报名的提交下列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3518245376@qq.com(电子邮件请以“项目名称+报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
五、报名所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否则将以扰乱采购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六、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密封,比选会议时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申请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项目要求响应情况、产品报价单;
5.比选申请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产品报价单需单独准备五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比选申请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会。
七、售后服务:
1、响应迅速,具有本地化服务的便捷性。
2、供应商所供产品实行“三包”,免费期不低于行业标准。
八、运输:免费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九、交货期:具体交货的规格、数量与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十、付款方式:根据实际用量与成交单价据实结算,供应商交付的产品经验收合格且同时已按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发票后,采购人将在3个月内向供应商支付相应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