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
日用杂品一批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3年第7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3]14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项目: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主要参数 |
期限(年)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日用杂品一批 |
详见附件 |
3 |
7.07万元 |
21.21万元 |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3.1 需求公告及报名: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3.2 资质初审及配置响应:报名时间段内提交资质文件和本项目需求响应文件(可提供响应表或者承诺函),由后勤管理科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资质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采购科通知报名供应商。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盖鲜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文件)发至邮箱:3518245376@qq.com(电子邮件请以“项目名称+报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谈判采购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
3.3 配置确认:后勤管理科对资质初审合格的报名供应商的采购需求响应进行确认并签字。
3.4 召开采购会议
3.4.1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及需求审核符合要求不低于3家的,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会议时间进行具体通知。
3.4.2 会议议程
3.4.2.1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3.4.2.2 报名供应商介绍产品并答疑;
3.4.2.3 报名供应商书面报价,报价次数一次,具体视情况而定;
3.4.2.4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3.5 评比方法
3.5.1 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报价法。
3.5.2 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现场一次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5.3 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5.4 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谈判采购时间、地点
谈判采购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胡老师 曾老师(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9816258680 13982609112
项目详情咨询联系人:段老师(后勤管理科)
项目详情咨询联系电话:13882634402
六、报名供应商资质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七、相关要求见附件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的公章(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