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区路面翻修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3-12-25

 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

院区路面翻修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院区路面翻修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GASRMYY-20231219-01

四、项目简介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对院区路面翻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万元)

合计(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科室

院区路面翻修项目

1

63

63

63

基本建设科

 

 

五、采购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5.1采购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采购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采购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采购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采购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8本项目需派驻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提供相关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5.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0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等经四川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入川备案证明材料。

5.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1、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途径:采购文件在广安市人民医院官网-医院公告-招标信息(http://www.gasrmyy.com/yiyuangonggao/zhaobiaoxinxi/)获取。

七、报名

7.1报名时间:20231226日至20231228日(四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提交和密封包装采购申请文件(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原件至广安市人民医院办公楼采购科302房间(不接受邮寄)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表和采购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公告将在《广安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城南开发区滨河路四段1`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曾老师(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3982609112

项目相关咨询联系人:黄老师(基本建设科)

项目相关咨询联系电话:18780094381

 

院区路面翻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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