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采购公告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4-02-20

                                                                                                     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

医院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2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4]2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项目:

一、采购项目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底价

1

医院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服务

3

1万元/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1 需求公告及报名: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六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221日~202422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

2 资质初审:报名时间段内提交资质文件,由后勤管理科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资质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采购科通知报名供应商。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电子资料发至邮箱:3518245376@qq.com(电子邮件请以“项目名称+报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开标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

3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初审符合要求不低于3家的且申请科室对资质进行确认后,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招采会议时间、地点进行具体通知。

3.1本项目评比办法:

3.2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现场多轮报价,以总额最高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3.3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曾老师  (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3982609112

项目相关咨询联系人:唐老师(后勤管理科)

项目相关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169

五、报名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采购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需经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或有再生资源回收备案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采购需求:

1.对我院的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进行回收处置服务。

2.合同签订后,由中标公司与我院医疗环境清洁消毒公司具体对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收集事宜,有责任确保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无流失,无非法买卖等现象。如发生流失或非法买卖等现象,我院将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负责人自负。

3.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医院支付3年价款。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的公章(鲜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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