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医院第一住院大楼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污水处理站扩容升级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广安市人民医院第一住院大楼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需对污水处理站扩容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括:
1、结构加固与设备更新:对综合病区污水处理站(一)进行结构加固,并将其改造为化粪池。同时,更新所有老化设备,以确保处理效果稳定达标。
2、排放口合并:将综合病区污水处理站(一)和综合污水处理站(二)的排放口合并为一个,以满足环保合规性要求。
3、处理能力扩容:对综合污水处理站(二)进行扩容改造,设计处理能力提升至1550m³/d左右,以适应医院未来的发展需求。
4、建筑物改造:在技改过程中,对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建筑物进行改造,以提高其安全性和规范性。
因此需请专业公司对污水处理站扩容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费用进行市场调查,现公开邀请相关公司踊跃报名来院进行实地测算和报价(只报一次价)。
★二、服务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环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准备阶段
1、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
2、根据设计资料,针对拟建工程建设特点,对项目实施可能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识别;
3、在识别环境影响的基础上,重点对工程建设可能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声环境等重点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深入分析、预测,以论证工程的环境可行性。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
1、环境敏感区筛查
项目评价范围进行详查,查明评价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居民点、学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类环境敏感区分布情况,并将筛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
2、环境现状调查
编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对委托具有相应监测资质的单位对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土壤、声环境等现状监测工作。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调查、收集到的有关文件、资料,在环境现状调查结果的基础上,采用计算机模型模拟、类比分析等手段,对建设项目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了分析、预测及评价。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阶段
整理各环境要素的分析、预测成果,评价工程建设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论证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四)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完成后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五)完成报批稿并报批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修改,期间可能包含补充资料、补充监测等工作,完成修改后由评审专家确认修改完成形成报批稿,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受理公示、审批公示,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9800元
四:付款方式 :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环评全部工作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后一次性支付中标的全部费用,乙方需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按照流程报账。
五、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相关工作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的前期费用并赔偿甲方合同额10%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开展服务工作的除外。
2、甲方逾期三个月对不达标项进行整改或不提供、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项目遇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城乡规划、选址、工业布局调整、甲方停工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终止的,甲方支付的前期工作费用不予退还。
3、由于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存在缺陷、不真实、虚假以及对不达标项未进行整改,导致咨询服务工作无法推进或未通过相关审核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以不通过审核为由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4、如乙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达不到评审技术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完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若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未批先建或未获准投产运行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自行协调。
7、在咨询服务工作结束后,因甲方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从而与乙方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容不符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双方应按合同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守约方合同额10%违约金,守约方追偿违约方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六、评比方法
1、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中标法。
2、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一次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供应商不得高于采购方预算价和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1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资质文件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8、提供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承诺函加盖鲜章;
9、特殊资质:具有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等(并在相关平台进行了注册);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鲜章。
2、本次项目标有“★”部分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 12月22日至2025年 12月26日1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提交上述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包括书面报价(密封资料封面需注明联系人、电话号码、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送至广安市人民医院办公楼动力运行科208房间(可邮寄到动力运行科游老师收,若未收到邮件,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表和采购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项目相关咨询联系人:游老师;咨询电话:18084908688
附表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涉及)
采购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如涉及)
特此证明。
采购申请人:(加盖采购申请人公章(鲜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须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采购并签署采购申请文件时提供。
附表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涉及)
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
本授权声明:我 (填法定代表人名称) 系 (填采购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采购申请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
2、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
3、非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并签署采购申请文件时提供。
附表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安市人民医院第一住院大楼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污水处理站扩容升级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项目编号:
|
响应总报价 |
小写: 元 |
|
大写: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只报一次价。
2.此“报价表”装订入采购申请文件中,供应商不得在现场进行报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