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1-12-28

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第44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188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服务:

一、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服务期限(年)

预算总价(元)

申请科室

消防维保服务

见附件

1

165000

保卫科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3.1 需求公告及报名: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4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1229日~20221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3.2 资质初审及配置响应:报名时间段内提交资质文件本项目服务清单需求响应表,由保卫科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资质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采购科通知报名供应商。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电子资料发至邮箱:liaodailin2021@163.com(电子邮件请以“项目名称+报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谈判采购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特别说明:为加强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的疫情防线,参会代表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四川天府健康码为绿色,公司出具参会代表14天内未到国家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的说明并加盖公司鲜章。)

3.3 配置确认:保卫科对资质初审合格的报名供应商的采购清单配置响应进行确认并签字。

3.4 召开采购会议

3.4.1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初审符合要求不低于3家的且归口管理科室对配置进行确认后,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会议时间进行具体通知。

3.4.2 会议议程

3.4.2.1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3.4.2.2 报名供应商介绍产品并答疑;

3.4.2.3 报名供应商书面报价,报价次数不低于两次,具体视情况而定;

3.4.2.4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3.5 评比方法

3.5.1 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报价法。

3.5.2 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低,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5.3 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5.4 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谈判采购时间、地点

谈判采购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李艳  廖贷琳(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5397690617  18428083357

项目改造相关咨询联系人:席雷(保卫科)

项目改造相关咨询联系电话:13629091819

六、相关要求见附件


附件: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要求

一、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服务要求:

1、维保范围(全院范围)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系统所有烟(温)感探测器、模块、报警主机、通讯接口设备、报警按钮、楼层显示器、CRT地址显示设备、信号线路、电源线路、控制及联动软件、后备电源、主机外围设备(如鼠标键盘)等。消防广播(电话)系统:包括系统所有喇叭、功放、录音机、话筒、广播控制主机、模块、信号线路、消防电话等。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系统:包括系统所有喷淋头、消火栓箱(含启泵按钮、消火栓阀)、管道、信号阀、止回阀、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水泵结合器、室外消火栓、安全阀、减压阀、管道阀门、水泵(含电机)、水泵电气控制箱(含箱内元件)、管道仪表、水箱等。灭火器及应急疏散柜:全院各科室摆放的灭火器及公共区域的应急疏散柜检查。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包括防火门闭门器及顺序器,防火卷帘门控制模块和卷帘门电气控制箱(含箱内元件),但不包括卷帘门和升降电动机本身。排烟和正压送风系统:包括风口、风阀、管道系统、控制模块和电气控制箱(含箱内元件),但不包括风机和控制箱本身。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气瓶、自动控制系统和启动按钮等。

2、维保标准:依据国家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BD41/139-1999《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BG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制定维保程序细则。

3、维保要求:每月对主机控制器进行一次检测;每月对消防控制中心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对消火栓、灭火器、公共区域的疏散引导柜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每季度对手报、电话、层显进行一次试验;征得院方同意,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消防广播、消防电梯等工作是否正常;每季度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做一次联动试验;每季度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做一次联动试验;每季度对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一次联动试验;每季度对防排烟系统进行一次联动试验;每季对防火卷帘防火门进行一次联动试验;征得院方同意,每季度对非消防电源切除进行一次联动试验。

4、建章立制:协助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消防巡查日志等。

5、人员培训:协助医院对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员、全员干部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考核等。

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派遣常驻消防维保人员2名,消防维保人员需持中级及以上建构筑消防员资格证书,在开展维保工作中,需人证统一,保持7*24机制,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能够熟练掌握维保范围内所有操作系统,对待突发情况有迅速应急处理的能力。

7、业务要求:积极配合院方与消防、住建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1)全面负责消防户籍化管理系统的维护及上报工作;

2)协调医院改建、改造工程的审核、验收工作;

3)配合医院迎接上级部门消防检查工作。

8、工作考核:根据主管科室制定的考核内容,对每个工作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第二年该日止)的消防维保工作进行维保评分,并作出消防维保工作评析报告,如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院方有权单方解除维保合同,3年内该维保公司不得参与我院消防维保工作采购事宜,详细考核内容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1、具有该采购项目服务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3、项目负责人及维保人员资格证书。


附件:2021年消防维保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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