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安医院
后勤管理科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3年第8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3]15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项目:
一、采购项目
序 号 |
危废名称 |
数量 (预估)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单项费用(元) |
备注 |
1 |
废弃水银温度计 |
220 |
支 |
16.00 |
3520.00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2 |
福尔马林废液 |
850 |
公斤 |
55.00 |
46750.00 |
以实际重量为准 |
3 |
COD废液 |
500 |
公斤 |
33.00 |
16500.00 |
以实际重量为准 |
4 |
氨氮废液 |
100 |
公斤 |
33.00 |
3300.00 |
以实际重量为准 |
5 |
废盐酸 |
400 |
公斤 |
33.00 |
13200.00 |
以实际重量为准 |
6 |
废氯酸钠 |
300 |
公斤 |
33.00 |
9900.00 |
以实际重量为准 |
7 |
检验科废液 |
40 |
公斤 |
55.00 |
2200.00 |
以实际重量为准 |
8 |
一般过期药品 |
1000 |
公斤 |
40.00 |
40000.00 |
以实际重量为准 |
9 |
污泥 |
3500 |
公斤 |
5.50 |
19250.00 |
以实际重量为准 |
合计 |
154620.00 |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3.1 需求公告及报名: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3.2 资质初审及配置响应:报名时间段内提交资质文件和本项目需求响应表(自拟),由后勤管理科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采购科通知报名供应商。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盖鲜章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3518245376@qq.com(电子邮件请以“项目名称+报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合并成一个文件),谈判采购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
3.3 配置确认:申请科室对资质初审合格的报名供应商的采购清单配置响应进行确认并签字。
3.4 召开采购会议
3.4.1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初审符合要求且申请科室对配置进行确认后,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会议时间进行具体通知。
3.4.2 会议议程
3.4.2.1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3.4.2.2 报名供应商介绍产品并答疑;
3.4.2.3 报名供应商书面报价,报价次数一次,具体视情况而定;
3.4.2.4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3.5 评比方法
3.5.1 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报价法。
3.5.2 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现场一次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5.3 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5.4 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谈判采购时间、地点
谈判采购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曾老师 胡老师(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3982609112 19816258680
设备详情咨询联系人:段老师(后勤管理科)
设备详情咨询联系电话:13882634402
六、相关要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