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一至四楼公共厕所翻修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3-05-23

一、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报价限价(万元)

申请科室

门诊一至四楼公共厕所翻修项目

见附件

31万元

基本建设科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3.1 需求公告及报名: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

3.2 资质初审及配置响应:报名时间段内提交资质文件本项目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提供承诺函),由基本建设科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采购科通知报名供应商。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盖章资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3518245376@qq.com(电子邮件请以“项目名称+报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谈判采购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

3.3 响应确认:基本建设科对资质初审合格的报名供应商的采购需求响应进行确认并签字。

3.4 召开采购会议

3.4.1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初审符合要求不低于3家的且基本建设科对配置进行确认后,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会议时间进行具体通知。

3.4.2 会议议程

3.4.2.1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3.4.2.2 报名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报价清单;

3.4.2.3 报名供应商书面二次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报价清单总价,报价次数一次,具体视情况而定;

3.4.2.4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3.5 评比方法

3.5.1 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报价法。

3.5.2 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现场一次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5.3 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5.4 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报名供应商资质

4.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4.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相应货物,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4.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4.8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技术标准和技能环保标准。

五、谈判采购时间、地点

谈判采购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人:曾老师(采购办公室)

采购流程咨询联系电话:0826—2600016 13982609112

项目相关咨询联系人:温老师(基本建设科)

项目相关咨询联系电话:18281605030

七、采购需求见附件


附件: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条例

附件:广安市人民医院传门诊一至四楼公共厕所翻修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广安市人民医院门诊一至四楼公共厕所翻修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门诊一至四楼公厕翻修立面布置图

附件:门诊一至四楼公厕翻修平面布置图

附件:门诊一至四楼公共厕所翻修工程量清单

附件: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附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门诊一至四楼公共厕所翻修项目采购公告

效果图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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